关于选举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市科协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科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武当山旅游特区科协、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直属基层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十堰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上半年召开。十堰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是全市科协组织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动员会,也是组织动员全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凝神聚力、踔厉奋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助力建设“山水车城,宜居十堰”,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誓师大会,对于激发各级科协组织活力、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现就市科协“六大”代表选举和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市科协“六大”代表和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三)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或科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
(四)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选举单位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从市科协“六大”代表中产生。
二、选举单位
市科协“六大”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以各县(市区)科协、武当山旅游特区科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及有关方面作为选举单位。
三、代表的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组成原则。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扩大一线科技工作者比例,坚持老中青相结合,注重吸收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科技、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比例与上届保持基本稳定。其中,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2023年2月28日,下同)的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0%,60周岁以上的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8%;女性代表不低于15%;中高级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占90%以上。来自企业、高等学校、医疗卫生系统、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
代表经各县(市、区)科协、武当山旅游特区科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及有关方面选举产生。
(二)名额分配。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155人,其中,正式代表139名,特邀代表16名(由市科协党组直接邀请),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委员候选人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组成原则。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扩大一线科技工作者比例,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委员候选人的年龄、性别等结构比例与上届保持基本稳定。其中,60周岁以上的委员候选人不超过8% (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 45周岁以下的委员候选人不低于24%;女性委员候选人不低于15%。委员候选人中来自企业、高等学校、医疗卫生系统、科研院所、农村等基层一线的比例达到72%左右。各县(市、区)科协原则上有1名本单位驻会专职负责同志作为委员候选人。退出党政领导岗位的非科研人员原则上不再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经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后,提交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等额选举。
(二)名额分配。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5名(与上届持平),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工作程序
市科协“六大”代表和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工作,在大会组织组的统一领导下,选举单位依据《中国科协选举工作条例》及市科协有关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可以同时部署、同步进行。
(一)酝酿提名。选举单位根据名额,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拟推荐人选名单。
(二)组织考察。选举单位要严把人选的政治关、业绩关、学风关、道德关、廉洁关,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情况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进行实事求是地考察,并考察其在志愿服务和群众工作情况。组织考察工作由选举单位统筹安排和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推荐人选。选举单位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名额、条件和结构要求等,各县(市、区)科协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会议, 选举产生代表人选和委员候选人名单;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需经过代表所在团体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科协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或通过其它形式协商产生;其他选举单位参照执行。代表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选举单位按要求将代表人选和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有关材料报市科协。
(四)资格审查。市科协负责对选举工作程序和人选资格等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六、考察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1.选举单位可直接开展考察,或委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由选举单位出具《XXX同志考察材料》并上报市科协。
2.具有多重身份的考察对象,按其工作职务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身份,由选举单位与有关方面协商落实。
(二)考察主要内容
考察工作要对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选的条件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内容要准确、完整,一般应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情况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材料中不再写考察对象本人的自然情况和简历,字数一般应在800-1500字。考察工作要严把政治关,突出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情况,要严把业绩关,重点了解在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创新争先、能力业绩、成果贡献和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情况,还应特别关注参与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投身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要严把学风关,重点了解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情况;要严把道德关,重点了解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遵纪守法情况;要严把廉洁关,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选举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按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选举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引导广大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注重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先进模范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选举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市科协“六大”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成为提升基层组织力、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生动实践。
(四)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选举和推选工作中,特别要注意把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并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选举和推选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五)确保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出席大会。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代表届时能够如期出席大会。
八、注意事项
(一)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二)请当选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访问十堰市科协门户网站:http://kx.shiyan.gov.cn/ 点击“通知通告”专栏,分别下载并填写《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3)。
当选代表应提交内容完整的A4纸质版《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被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推选单位提交内容完整的A4纸质版《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个登记表上须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背景)。《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及照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请各单位将选举十堰市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选十堰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的工作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2023年3月25日前报送十堰市科协组宣部。
(四)请各单位填写《十堰市科协“六大”代表选举、委员候选人推选联系人回执》(附件4),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于2023年3月18日前报十堰市科协组宣部。
联系单位:十堰市科协组宣部
通信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6号
联 系 人:周怡 周红毅
联系电话:0719-8117326、8652330(传真)
电子邮箱:286760291@qq.com
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