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方案
来源: 市科协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1-02-09     |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十组通〔20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科协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内容
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标准和有关要求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述职;单位分管领导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小组拟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立辉;副组长:胡涤非、张子龙;成员:李胜华、周怡。
四、考核范围、对象和依据
1、考核范围和对象:2020年市科协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
2、考核依据:根据十组通〔2020〕1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核等次、优秀名额分配办法及指标比例数
市科协机关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核定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9%。
市科协市管干部5人,优秀名额1人;机关参加考核的人员5人,优秀名额1人。
六、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1、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动员、个人述职、领导点评、民主测评、考核打分,核定平时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的通知与复议。
2、科协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全部参加述职、测评、打分。
2月上旬开始,进行动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填表、申报等工作,3月15日前完成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七、考核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及其它原因休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但要填写年度考核表并说明原因);工作散漫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一律不计考核等次。
2、7月1日以后通知退休的人员,可以参加当年度考核;6月30日以前通知退休的,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3、民主测评时要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同志、不打感情分,不打恶意分。
4、考核工作在科协党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每一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务必严明纪律,服从大局,维护团结。
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