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调查建立科技工作者信息库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08-21     |     [      ]

各县(市、区)科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科协,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高校科协,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科协《关于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意见》,推进十堰市“车城智库”建设,全面掌握我市科技工作者现状信息,逐步建立结构合理、满足需要、领域全面、动态更新的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市科协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县市区分别建库)凝聚团体智慧,聚焦科技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努力构建符合十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为打造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智力支撑。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建立全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广泛全面的开展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技工作者信息库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1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调查工作方案

附件2: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统计表

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调查工作方案

 

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是党中央交给科协的重要任务,是科协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基础工作。为更好地代表和维护科技工作者的整体利益,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

十堰市科协决定于20188月起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调查工作,建设好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调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级分类、互联互通”的原则,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采集科技工作者信息为起点,逐步建成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通过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逐步摸清我市科技工作者底数,掌握其质量和分布情况,强化科协对科技工作者有效而灵活的服务联系,进一步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入库对象条件

本次调查的科技工作者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掌握相关专业的系统知识,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传播、推广、应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工作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自然科学教学人员以及在相应岗位上从事实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男性科技工作者和18—55岁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60岁)。包括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回十堰工作人员。

三、信息采集报送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高校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可在十堰市科协网站(http://kx.shiyan.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在采集信息时,要按照信息登记填写说明认真组织填写《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统计表》,并于9月1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89457287@qq.com。联系人:李胜华。联系电话:8117326或13886808123。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是建设“车城智库”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党管人才的重要抓手,也是发现、培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科协,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高校科协,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科技工作者信息库的重要性,把建库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要以这次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为契机,切实做好科技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基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区域、本领域、本系统的科技工作者信息库,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服务对象明确。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科技工作者信息数据采集准确、全面、真实、有效。

(三)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建立后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信息库人员的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励等重要信息变动,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到市科协。

(四)各填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信息填报和报送工作。

(五)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过程中,要建立起相关信息保密制度,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  十堰市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统计表.docx